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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照片轉貼自林靖堂臉書 |
此次NCC委員提名人選的背景、品格操守與利益糾葛引起重大爭議,更可議的問題是,這些委員中,竟然沒有一位關心媒體民主與觀眾權益的候選人!
行政院長難道完全不關心傳播、自由民主及閱聽人權益的發展和維護嗎?或者,在行政院的眼中,主導台灣傳播政策發展的NCC只是媒體集團的左右手?是一個協助媒體產業發展的管理員委員會嗎?
《NCC組織法》明訂其獨立機關任務宗旨為:「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保障消費者及尊重弱勢權益」以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六大目標,這其中,只有2項和傳播產業發展有關,其他4項都是攸關傳播文化、自由民主品質、和閱聽人權益的內涵。然而,目前提名的委員中,除了2位法律學者外,其他全部都是和媒體產業相關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