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8日 星期一

公視的失敗,是誰的快樂?

公視第四屆董事會延任將近八百天,第五屆董事會從新聞局到文化部一共提名了四次,依舊無法組成,這早已是世界奇蹟,就連文化部長龍應台在面對媒改團體陳情時也表示,如果用英文報導公視議題,早就成為國際笑話。

但,這個「笑話」其實一點都不好笑,因為公共媒體無法健全發展,不只是公視的失敗,更是民主國家的失敗。

這回公視烏煙瘴氣的起源在於,2008年林益世提案修正公視董事會人數,將原有的11到15人,擴大到17-21人,重新執政的國民黨藉此提名自己矚意的人選,以量變進而質變原有的董事會,一舉掌握公視。而這把火也延燒到第五屆公視董事的提名審查。


相較於其它國家,台灣公視董事的提審制度相對謹慎、複雜,由行政院提名,再通過立法院推舉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審查委員會的四分之三同意。過程雖然如此嚴密、繁複,但過去幾屆卻是「黑箱作業」,毫不透明。不僅提名名單事前不公開,還有當選的董事不知道自己被提名;而審查委員在審查前兩小時才看到名單,上頭一堆自己都不認識的候選人,只有短短簡歷,不僅無從討論,更別說是實質審查。

這幾年媒改團體不斷要求公視董事提審應該公開透明、實質審查,但歷任新聞局長卻都相應不理。文化部長龍應台上任後順應民意,調整選舉方式,事先公佈候選人名單,並透過網路直播審查過程,但可惜的是,審查委員寧願公開支持特定候選人,但卻以各種理由反對記名投票,不願為公視選舉立下公開透明的典範,令人十分遺憾。

公視前途即使崎嶇,路,還是要繼續走下去,但,僵局該如何解決?

除了朝野政黨放開心胸、追求共好,在制度上還有兩條路徑:一是修法完成後依照新制執行作業,另外則是龍應台再提新董事名單。

龍應台似乎有點氣餒不願再提新名單,並且表示公視董事的組成可依照國藝會模式,由行政部門直接任命。龍部長的思維似乎只是將公視當作國家級的文化機構,忽略其仍有監督政府、作為公共論壇的媒體功能,一但公視董事由國家指定,如何讓人相信公共媒體有能力與膽識批判政府?更何況,這樣的主張勢必引起朝野大亂鬥,將公視推入另一個殘酷的火坑。

媒改團體反對龍應台的作法,主張將公視董事名額修回原有的11至15人,已通過審查的13位董事就可立即上任,公視也能恢復正常運作。但藍綠政黨對此皆表質疑,國民黨立委洪秀柱表示,對目前通過的13位董事名單並不滿意,強調應降低通過門檻:而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則認為,啟動修法有高度風險,到時候不但無法下修董事人數,還可能因此陷入國民黨的政治圈套,將通過門檻下降到二分一。

兩大黨仍各有盤算、各有堅持、各有理念、各懷鬼胎,下波攻防戰似乎已擺好陣勢,看來要讓他們「放開心胸、追求共好」,短期內恐怕比登天還難。但倘若修法真的不易,那麼就只好請龍部長忍辱負重、善盡職責,重新提名。

然而,即使重新提名,難道就不會被審查委員卡關?事實上,審查委員即使是政黨推荐,也仍是「社會公正人士」,不該聽政黨指揮,也不必是橡皮圖章,相反的,要獨立自主行使職權,向公民負責。既然審查委員代替人民行使審查權,就有義務向人民負責,報告他的投票意向,而公開記名、實質審查,附上審查理由,就是負責任的表現。到時就算公視董事仍是難產,至少能讓人民清楚知道問題出在那裡,正大光明,邪惡就無處躲藏。

雖然有審查委員以內政部頒布的國民「會議規範」對人之表決應採無記名投票為由,反對記名投票,但這恐怕不成理由,因為第一屆NCC委員審查便是採記名投票,以昭公信、以示負責。

相信許多能夠影響公廣集團政策或公視董事會選舉的能人賢士,都會覺得自己已經非常努力地解決公視問題,但這種自我感覺良好,不願善意溝通、就事論事的心態,或許才是公視陷入僵局的關鍵,也是造成台灣公視逐步走向「失敗」的原因。只是,布袋戲裡的要角黑白郎君說:別人的失敗就是我的快樂,那麼,台灣公視的「失敗」,究竟是誰會快樂呢?

圖片來源: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0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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