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1日 星期二

媒體巨獸 誰縱容的?



攝影:劣獰
NCC於30日召開記會時表示,決定以3項停止條件及25項附款方式,通過旺中購併中嘉系統的申請許可,其中最引人矚目的是旺中必須與中天新聞台完全切割的要求。現在燙手山芋落在旺中的手上,蔡衍明的下一步是否會切割中天新聞,委曲求全地取得經營權,或者重新整隊,加強火力提起行政訴訟奮力一搏,外界都在觀察。

假使旺中決定與中天新聞切割換取經營權,仍有可能透過人頭或其它方式影響中天新聞運作,市場及言論壟斷的疑慮依然存在。然而不管最後的結果為何,NCC的作法不僅引發各界強烈抨擊,其原已備受質疑的專業形象與社會公信力,也徹底墜落谷底。

就在社會的批判聲中,「旺中案」卻引發案外案。

審理旺中案當日,十多名關心旺中案的學者前往NCC反對併購通過,同日包括「東森得意購」、「反對媒體壟斷學生行動聯盟」數百名學生也陸續到現場抗議。兩天後,爆發「走路工疑雲」,旺中集團在缺乏任何事証的情況下,先射箭再畫靶,暗指數百名抗議學生是由反對旺中學者黃國昌動員而來,不只要求黃國昌自清,更發動所屬媒體日以繼夜抹黑,派出狗仔暗夜跟監,干擾其生活。

旺中的作法引發反彈,網友們製作圖片點出《時報周刊》副總編緝林朝鑫出現在學生隊伍中,質疑此案有可能是旺中自導自演。中天新聞不僅公布張貼者清大學生陳為廷的身分,還揚言不排除提告,也引起社會極大不滿,7月31日數百位學生前往旺中集團抗議。反對旺中的,已不再只是學界及媒改團體,更多的學生、NGO組織、鄉民、藝文人士都加入對抗媒體怪獸的行列。

這其實不是旺旺中時集團第一次將媒體當作武器抹黑、整肅異己。2008年11月,原本具有「文人辦報」特質的中國時報轉手,旺旺集團集團董事長蔡洐明以204億元入主。隔年年2月11日,NCC審查旺旺集團購買中視之董事長變更案,此案涉及跨媒體經營,媒改團體擔心影響言論多元,NCC亦召開聽証會聽取各方意見。5月7日NCC有條件通過「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董事長、董監事及總經理變更案」,提出七項附款要求。


攝影:劣獰
不料此舉引發旺中集團強烈反彈,發表聲明直批NCC附帶條款違法濫權,所屬媒體,一連幾天以大幅版面透過報導、評論,抨擊NCC是土皇帝,一個原本可以公共辯論的議題轉瞬間變成肉搏戰。

6月2日,在中國時報刊登「緝兇式」廣告點名3名委員,抗議NCC。沒想到反對旺中聲浪越來越大,公民團體連番發表聲明、召開記者會砰擊旺中。而旺中於6月9日再度於中國時報頭版刊登廣告,針對被他們認定曾經發表「污衊」言論的人士,寄發存證信函,並要求道歉。隔日瞿海源、鄭秀玲、林惠玲、莊豐嘉、田習如、林倖妃、管中祥等7名學者與記者陸續收到存証信函,寫下台灣傳媒史上第一次媒體意圖控告批評者的先例。傳播學界隨即發起連署譴責旺中,短短三天,高達二十三校、超過一百五十名學者連署,堪稱新聞傳播史上最大規模的傳播學者串連抗議行動。而在社會的龐大壓力下,旺旺集團負責人蔡衍明親自拜訪世新、政大、台大傳播系主任,才結束這場新聞史上的鬧劇。

旺中集團連串黨同伐異的作為不但荒腔走板,經營者的適格性已大有疑問,更遑論其在接受華盛頓郵報專訪時所發表的言論,以及旺中旗下媒體仿若帶刀護衛,對老闆極力吹捧的行徑。

事實上,經營者的適格性早已是民主國家媒體併購案的審查標準之一,英國的「企業法」與「通訊傳播法」除規定媒體併購應考量媒體產業的與內容的多元性,申請人的適格性也是重要條件。例如,英國最大報業--「新聞集團」,計劃以80億英鎊,加碼購買BSkyB股份,試圖百分之百擁有其股權,但因為竊聽案爆發,媒體經營者適格性成為審查的關鍵,梅鐸被認為不具申請的資格,併購案因而遭到撤銷。

即使不談適格性以及市場與言論壟斷的爭議,NCC此次以附款方式通此案的作法,也反應出NCC幾年在媒體監理政策與執行上的嚴重失職。

無論「壹電視案」、「大富案」、「中廣案」或「二中案」等重大爭議案件,甚至是換照審議,NCC經常以「附款」的方式有條件通過審查。然而,NCC是否查核附款履行?附款是否如實完成?外界無從得知。如果旺中集團若未能履行「二中案」的附帶條件,而NCC卻核准此次併購,那麼,這項賦與行政機關的重要權力,豈不成為業者擁有媒體的便宜門票?

從善意的角度來看, NCC並非不知問題所在,其早清楚財團控制媒體對台灣民主與言論自由的危害,但卻無法有效使用既有的法律工具直接駁回業者的申請。其實, NCC參事黃金益也已坦承,以台灣媒體生態而言,擁有相當比率的有線電視平台,對頻道上下架控制權深具影響力,間接影響消費者可接收的資訊內容,及對頻道業者產生控制力,所以才會禁止系統經營新聞台。諷刺的是,即使如此,這些年來卻未積極修法面對「跨媒體購併」、「媒體集中化」及「媒體經營者適格性」問題,導致縱容媒體巨獸的生成,行政資源虛耗,實在難辭其咎。

不只如此,NCC的失職還在於對缺乏市場真實情況的調查。

攝影:蔡承允
雖然,蘇蘅主委在本屆最後一次記者會指出,旺中案申請人及其關係人直接、間接掌控的總體媒體市場占有率高達27.59%,已超越對手凱擘,成為國內第一大系統台集團。但事實上NCC並未掌握有線電視市場的產業情況,相關訂戶數的資料亦為業者自行提供,監委程仁宏在2010年糾正NCC長期坐視費率制度日趨惡質化時,就曾批評過NCC財務專業能力嚴重不足,未能詳細驗證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所提供財務資料之可靠性及可信度。讓人不禁懷疑,一個不了解市場真實情況主管機關,如何能分配高達數千億的媒體利益?在缺乏明確調查的情況下,即使審查期長達十八個月,也顯得十分草率!

蘇蘅也多次表示,國內缺乏市場集中度指標,但令人不解的是,台灣的媒體監理機制不僅缺乏類似的德國媒體集中調查委員會(German Communication on Concentration in the Media),連基本的市場集中度指標都沒有,要讓人如何相信NCC如何能保障媒體市場公平競爭、 公眾意見及言論表達不受企業支配,以及廣大的閱聽人權益?

無論最後蔡衍明作出什麼樣的決定,此刻繼續責難NCC也無濟於事,未來如何避免壟斷、強化經營者的公共責任、降低系統對頻道宰制、建立公平上下架機制,以及進行詳實的市場調查,早已刻不容緩的必要工作。當然,我們也不必對NCC過度期待,畢竟他僅是「獨立」的行政單位,執行既有的法令與政策,影響深遠的其實是整體的傳媒體政策與其背後的政治價值。長遠來看,到底台灣的傳媒政策要維持新自由主義的老路,坐視財團壯大,或者要走向公共介入模式,創建多元的媒體市場結構,不僅是個老問題,也是個嚴肅的政治問題。

本文刊登於「新新聞」1326期

1 則留言:

  1. 綠委再提重審旺中 學者怒批反壟斷法優先
    2012/08/31 新頭殼 林靖堂/台北報導

    旺中併購案風波仍未了。民間團體發起901反壟斷大遊行前夕,民進黨立院黨團昨(31)由總召柯建銘率黨內多位立委前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拜會主委石世豪,要求NCC重審旺中案。對此,901反壟斷大遊行發言人、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管中祥表達不滿,他認為:民進黨若如此關切媒體壟斷的公共議題,上個會期就應全力支持《有線廣播電視法》反壟斷條文的修法,而非此時再提重審。
    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昨日下午率領包括管碧玲、蔡其昌、鄭麗君等多位黨團立委前往NCC拜會NCC主委石世豪,要求NCC應該下周安排重審旺中案,遭石世豪拒絕,不歡而散。對於民進黨在民間媒體改革團體發動901大遊行前夕前往NCC表達重審一事,晚間擔任遊行發言人的管中祥教授在臉書上對民進黨再提重審的訴求表達不滿。
    管中祥在臉書上表示:民進黨提什麼重審旺中案,難道不知道這一任的NCC委員比上屆更擁抱市場、更不會反壟斷嗎?他說:上個會期,民進黨籍的立委尤美女、管碧玲等多位委員就提出《有廣法》修正案,草案內就有好幾條反壟斷條文。
    管中祥怒批:上個會期,如果當時好好審,傾全力去推尤美女、葉宜津等人的反壟斷修法版本,還會有今天的問題嗎?
    管中祥稍後接受記者電訪表示:民進黨立院黨團應基於立委職權,嚴格監督NCC會不會對切割中天的3項停止條件放水,而不是此時再提重審一事;再者,民進黨也應趕快積極推動《有廣法》反壟斷條文的修法,甚至制定全新的反媒體壟斷法,並將反媒體壟斷的修法列為9月即將開議的下一會期優先法案。
    他表示:包括親民黨、台聯黨都在昨天表態支持與推動反壟斷法的修法,民進黨若真的如此重視旺中案背後的媒體壟斷問題,就應該基於立委職權,全力支持與推動反壟斷條文的修法,讓媒體環境的改革真正能落實在法規制度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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