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圖轉貼自目擊者電子報。宋小海攝 |
針對「反對媒體巨獸公民聯盟」連日來質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查旺中購併案,旺旺集團總裁蔡衍明日前在中時電子報發表三點聲明,承諾「若利用媒體做出傷害台灣人民之行為,願意隨時放棄中嘉股權」。
愛國託辭魚目混珠
然而,根據蔡衍明先生的承諾,應立刻放棄中嘉股權,因他不僅傷害台灣人民,也對台灣民主與媒體自由造成傷害。理由如下:
1.他在NCC公聽會上,倡議「賣新聞有什麼不對、為什麼不能賺這種錢?」顯示蔡衍明不知道賣新聞是一種欺騙讀者、破壞新聞專業、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從他的發言來看,並不清楚,或甚至不在乎「賣新聞」違法、傷害人民權益。因此,NCC應照他的承諾,立刻請其放棄中嘉股權!
2.蔡衍明承諾「改由政府指定對象,向本人購回股權」,也反映出其對台灣民主法治的認識,並充滿極權政府操控媒體觀念。中華民國政府不能「指定對象」收購媒體,只有獨裁政府才會任意操控媒體所有權。台灣媒體經營者以為政府可恣意收回媒體,對台灣人民民主法治權益傷害不言可喻。
3.蔡衍明表示,「懇請NCC支持由國人從外國人手中收復埋在台灣土地下之有線電視國土。」我國《有線電視法》明文規定「外資」可以購買,政府應可依法行政。蔡衍明先生就是以「外資」轉投資身分申購,「國人」之說,不是似是而非?我們所在意的資本與所有權壟斷對媒體言論及文化所造成的影響,以「國族主義」作為訴求是一種魚目混珠的託辭,更何況是口口聲聲「愛台灣」的人亦可能會作出傷害台灣的事。
缺適格性專業淪喪
遵守法治,具有民主素養,尊重媒體專業,才是一個媒體經營者應有的條件,而經營者的「適格性」亦是諸多民主國家媒體執照核發的條件之一,請問NCC,缺乏上述條件的人是否能經營媒體呢?我們也要提醒NCC,在美國等資本主義社會已產生「媒體越大,民主越小」現象,維護台灣媒體的自由與民主,難道NCC不用負責任嗎?
張錦華為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管中祥為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
管老師,我很多年前就在您的部落格說NCC只是學者領高薪的地方,多年之後,您看看"輸橫"的嘴臉,您就知道當年我說學者不如貪官和奸商的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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